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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三章 拜访1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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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找老秀才的事再早也得等了明日了,现在最重要是的尝尝这焖猪蹄。
    炖了一上午,蹄子早已软烂,咬上一口,肥而不腻。里面的黄豆吸了汤汁,吃进嘴里也是绵绵的,正好中和了猪蹄的油脂味道。
    “娘,您再吃一块。”
    庄可卿夹了块蹄子根,那里皮糯肉厚,比蹄尖更美味些。
    “我年纪大了,吃不了这么油腻的,你们吃。”
    秦蔓枝推拒。
    “一块肉而已,当不得这样推来推去的,等过几日去镇上卖豆腐,到时多买几只回来。”
    说罢,庄可卿硬是将肉放进她娘的碗里,又招呼她吃。
    一只猪蹄,剁开了其实没有几块,看着冒尖,其实下面都是黄豆垫的底。庄可卿给秦蔓枝夹了两块,她自己吃了一块,沈凌碗里一块,现在只还剩两块了。
    沈凌不说话,他放着碗里的猪蹄不动,只拿了饼合着菜汤和萝卜丝吃,直到最后看母女俩分了最后的两块,这才把自己碗里的吃了。
    吃完饭下午闲了,庄可卿去厨房拿了昨日买的大骨处理,沈凌进屋默书。
    买来的笔墨纸砚都是最次的,同沈维所用天壤之别,可沈凌没在乎这些。
    他拿了小刀将纸裁开,砚台上略倒了些水,兔毫笔已是提前用温水泡过,只等磨好墨就能能用了。
    等一切准备好,沈凌端坐在桌前,提了笔。
    脑中清晰的浮现出那本书的第一页内容,他略一闭眼,等睁开始,便下笔写就了第一个字。
    默书对他来说仅仅是内容的复制,如若放在从前,这薄薄一本,两三日就可得了。
    但现在……
    沈凌的手指微弯,握笔的姿势远不如之前随意洒脱,他努力控制着笔尖的提、顿、驻、衄,可一篇下来,所写字迹在他看来纤弱无力,线条非丑即俗,实在不堪入目。
    执笔的右手轻颤着,他竟难得地生出些沮丧的情绪。
    厨房里。
    庄可卿在把大骨简单的焯水,又加了姜片小葱煮着,想了想又翻出些成婚时剩下的干枣,洗净了扔锅里。
    一家三口,两个长身体,一个要哺乳,都得给我好好的补!
    一会功夫,锅里骨汤咕噜的开了,她又转到灶膛边把火调小,之后就盖了盖子让它自己慢慢煮。
    罐子里挖了面粉出来,加水和成面团,庄可卿直接用盆扣了,准备过会面醒好了再擀。
    忙完一通,她出了厨房。小院里静静的,娘刚刚带了阿满午睡,沈凌呢?他在做什么?
    她绕了院子旁边靠屋的窗口偷偷往里看。
    沈凌在写字。
    少年坐在桌前,腰背板正,身姿挺拔,只眉头紧锁着,神情有些凝重,好似在同什么搏斗一般,明明快要初秋的天气,鬓角却覆了一层细密的汗水。
    他是怎么了?
    庄可卿困惑,但她没有出声,反而又靠近了窗户些。
    沈凌强撑着写完两页纸,手已是拿不住笔了。
    “啪嗒”。
    新买的兔毫掉落在桌上,污了刚默的一页书。
    “浪费了…”
    左手捡起毛笔架在砚台上,少年拿起被墨弄脏的纸张,无声的叹息一声,又折了起来。
    庄可卿看得仔细。
    果然这手……
    想到大夫曾经说过的话,庄可卿心中泛起些自责来。
    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,沈凌从来不认为一只手换回她的性命有什么不值得的,只是有些惋惜罢了。
    不过庄可卿到底不是什么成日埋天怨地之人,她家沈凌既然决定考学,那写字这关必需过了!
    不知什么时候就把沈凌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,她此时同个母鸡一般,直接从窗外伸了脑袋,说:“右手不行,咱用左手!放心,逢集我们就去买笔墨,管够你练习的!”
    话说得豪气,只她没看到自己的姿势有多滑稽。
    庄可卿突然从窗户外

第一百一十三章 拜访1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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