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灭佛举措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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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不宜敬奉。
于是他断然提出:“以此骨付之有司,投诸水火,永绝根本,断天下之疑,绝后世之惑。”
并且表示,“佛如有灵,能作祸祟,凡有殃咎,宜加臣身”。
此表正与宪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触,且历数前代奉佛之君运祚不长,因而招致宪宗的盛怒,欲处韩愈以极刑。
后经裴度、崔群等人的说情,最后被贬为潮州刺史。
唐宪宗在唐中期还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。
此后朝政腐败,朋党斗争,国势日衰,而唐穆宗、唐敬宗、唐文宗照例提倡佛教,僧尼之数继续上升,寺院经济持续发展,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实力,加重了国家的负担。
唐武宗继位后,在整顿朝纲、收复失地、稳定边疆的同时,决定废除佛教。
他认为,废佛是“惩千古之蠹源,成百王之典法,济人利众”的唯一办法。
这是武宗决心灭佛的主要原因。
唐武宗灭佛,实始于会昌初年,而至会昌末年达到高潮。
早在会昌二年,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,并没收其全部财产,“充入两税徭役”。
会昌四年七月,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,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、兰若、佛堂等,命其僧尼全部还俗。
会昌五年三月,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,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、奴婢、财产之数,为彻底灭佛作好准备。
同年四月,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面毁佛运动。
僧尼不论有牒或无牒,皆令还俗。
一切寺庙全部摧毁。
所有废寺的铜像、钟磬悉交盐铁使销熔铸钱,铁交本州铸为农具。
八月,下诏宣布灭佛结果:
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,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,收充两税户;拆招提、兰若四万余所,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,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。”
同时还“勒大秦穆护、祆三千余人还俗”,以使“不杂中华之风”。
最后,轮到了后周世宗柴荣。
后周世宗下诏禁止私自出家。
订立严苛的出家条件,并规定必须在国家公认的戒坛受戒,否则无效。
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,违反的僧尼,课以严刑。
未受敕额的寺院,一律废毁。
民间的佛像、铜器,限五十日内交由官司铸钱,如果私藏五斤以上的,一律处死。
总计,废毁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,大量的佛像及钟、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,世称一宗法难。
后周世宗下诏毁坏佛像时,镇州有一尊铜制观世音菩萨极为灵验,因此无人敢去毁损。
世宗乃亲自前往该寺,用斧头砍毁菩萨胸部。
周世宗此次灭佛,并没有大量屠杀僧尼、焚毁佛经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带有一种整顿佛教的性质改革。
目睹了四人灭佛采取的措施,一时间殿内寂静无声。
地藏王菩萨表面上不动声色,实则杀气内敛,怒火滔滔。
此时,杜酆从少帝座上缓缓起身,鼓掌叫好。
“好!”
“灭的好!”
“外夷之术蛊惑人心,收敛钱财,祸国殃民,该灭!”
第59章 灭佛举措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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