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大宋:我老子是亡国之君?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34章 太极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乡村小说]https://m.xcxs8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“讲。”躺在胡床上,高俅勉强抬了抬脑袋。
    密探跪在面前,一五一十汇报:“小人一路跟着杨志,来到西市一处宅院前,那杨志下马便拜,当街就向一年轻书生下跪。”
    “噢?”高俅眼珠子转了转,目中精光一闪,急急追问:“可曾查探那人身份?”
    “查到了,此人名叫李昊,前日曾只身一人打退曹龙一伙,之后便被梁公公派人擒拿,锁入监军牢营。但今日,这李昊安然无恙,小人觉得,其中必有隐情!”
    “对对对,就是他!”高俅激动地坐起身,一系列疑问都迎刃而解了,这个李昊,就是关键人物!
    “太尉大人,下一步,是不是……”密探抬起手,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。
    高俅眯了眯眼,想到自身状况,宜静不宜动,还是苟一波吧。
    “不,不可妄动,你继续观望!”高俅亲授机宜:“要摸清此人关系网,暗中梳理清楚,再来报我!下去吧……”
    “是!”密探起身告退。
    “等等,扶我起来!”高俅忽然大叫:“茅房……快,快啊……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西市正街,一处摊点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,不少人高举手中银两,吵吵嚷嚷,要买什么东西。
    “蛋糕西施,给我一块!”
    “西施姐姐,我也要一块!”
    这盛况,比面包面世时有过之而无不及!
    李昊的简易蛋糕店开张了,其实就是一个路边摊,摆在家宅门口,一张桌案支起的临时摊位。
    被人群围在中间的女子,一身素白衣裳,面上微施脂粉,腮若桃红,眉黛似剪,举手投足间,略显一种拘谨之色。
    从偏远县城来到京城的潘金莲,如今竟被人们称作西施,心中不免有些骄傲自得,又有些惭愧。
    “来来来,新出炉的戚风蛋糕,内有夹心,二两银子一块!大伙都让让!”
    李昊和戴宗拎着两只大食盒走出门,人群赶紧自觉让出一条道来。
    盖子一掀开,惊叹声此起彼伏,争先恐后的食客,一拥而上。
    远处一辆马车姗姗驶来,车厢那华美的丝质布帘微微敞开一条缝,露出半张惊世的容颜来。
    “卫常,那边在哄抢什么?”少女脆声询问。
    驾车的大汉闻声答道:“似乎是一种小点心。”
    “停驾,你去买几块来。”少女命令。
    “是!”卫常勒马停车,迈开虎步,挤入人群。
    他身高八尺,大手随便一推,周围的人便东倒西歪,哎呦惊叫。
    戴宗正在忙着包装售卖,见到这人如此粗鲁蛮横,立即喝道:“先来后到,你懂不懂规矩!?”
    “规矩?!我就是规矩!”卫常毫不知耻,反而更粗鲁了,一把推开前面的人,高声叫道:“这里的东西我全包了!”
    李昊、潘金莲闻声齐齐看过来,这家伙怎生得如此无礼?
    李昊察觉此人可能身份不俗,扬声问:“你是何人?”
    “你管我是谁!银子少不了你的!这块够不够?”卫常大手一挥,一锭银子拍在桌案上,足足二十两。
    李昊笑了:“还真不够。这位客官,我这一盒蛋糕,可不止二十两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你卖的东西镶金了不成?”卫常大怒,狠狠瞪眼,一锭银子足够置办一桌山珍海味,居然买不了这些小点心?
    “姥姥的,哪来的混账东西,敢在俺兄弟铺子上耍横撒野!”声到人到,李逵腰间别着两柄大板斧,跳出门槛,指着卫常就骂。
    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,只要是觉得不爽,看着不顺眼,管你是天王老子,也要来一番争胜斗狠!
    就像杨志,都被李逵骂得没脾气。
    卫常被这一顿喝骂,唬得一愣一愣,定神看去,却是个恶煞般的黑皮大汉,满脸胡须,如同地狱里的恶鬼。
    “你敢辱骂我!?”惊过后,便是无比的恼怒。
    一丝寒气竟在卫常身上凝聚,那是杀意!
    李昊和戴宗几乎同时察觉到异样,目光凝聚,紧紧锁定卫常。
    “骂你又如何!再不滚,俺剁了你!”李逵怒目,猛地抽出腰间一只板斧。
    “铁牛!”戴宗急急上前拉住他,低声劝说:“开张大吉,怎能动刀动斧,多不吉利啊。”
    李逵看看李昊,想想也对,斧头愤愤掖回去:“今日看在俺兄弟面上,不与你计较!”
    李逵难得退缩一回,但卫常却不停冷笑,抱臂挑衅:“黑炭,是汉子就放马过来,看看是你的斧头更利,还是我拳脚更快!”
    “这厮不识抬举,哥哥莫再劝,待我剁了他!哇啊啊……”李逵哪经得起这激将,哇哇大叫着就朝对手冲去。
    人群呼啦一下四散而逃,乌芒闪过,斧光照着卫常臂膀砍落!
    这一斧惹得无数人惊呼,但血光四溅的场面却未曾出现,却见李逵一个趔趄,手中斧头乱舞,张牙舞爪,险些扑倒在地。
    他那健如牛的后背,结结实实挨了卫常一掌!
    “好俊的身手。”李昊暗暗赞叹,这卫常的武艺极高,李逵绝不是对手。 第34章 太极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