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造化之王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103章 战引灵境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乡村小说]https://m.xcxs8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拄地,才勉强没有栽倒过去。
    这时候,众多弟子才看清楚了具体的情况。
    一道剑伤,从曹罗的大腿左侧根部起,向上斜划到了左肋。大腿处,白森森的骨头清晰可见,整个左腿晃荡荡的,仿佛快被斩断了。
    更恐怖的,则是曹罗左肋的那道大口子,细瞅一下,里边的内脏仿佛都看到。
    曹罗败!
    嘶!
    倒嘶冷气的声音响成一片。
    几乎每一名弟子的神情都在这一刹那凝固,因为震惊而凝固!
    引灵境的曹罗,竟然败给了真元境的叶真。
    以叶真曾经的逆天战绩而言,这个结果,似乎也还能接受。
    但是最不能让众人接受的是,一剑!
    叶真仅仅用了一剑。就重伤了曹罗。
    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!
    “一剑!”
    “竟然只用了一剑!”任西华呆呆的看着曹罗的伤势,一脸的震惊,“长孙师兄,你能做到吗?”
    长孙然目光呆滞的摇了摇头。
    他很自信自己的目光。这一战,在他看来,叶真毫无胜算。
    但是,叶真却赢了。
    还赢得如此干净利落,一剑败敌!
    整个齐云宗。都静悄悄的,都看着台上重伤的曹罗,更有人看着叶真,还在幻想着,叶真是不是也重伤了,没显现出来?
    这时候,缓过一口气的曹罗,突地开口了。
    放弃了以剑拄地,单腿立地,双手恭恭敬敬冲叶真一抱拳。“叶师弟,多谢你......手下留情!”
    “对不起,我还无法随意所欲的驾驭如此强大的力量,只能做到那么多了。”叶真说道。
    想起自己先前还想着找机会一剑干掉叶真的想法,曹罗立时一脸的羞愧。
    下方的弟子们,再次被两人间的对话给惊呆了。
    什么?
    叶真不仅一剑胜了曹罗,还手下留情了?
    那岂不是说,要是叶真不手下留情,岂不是能够一剑灭杀曹罗。
    刷!
    众人看向叶真的目光,立时仿佛看到妖孽一般。
    真元境四重的存在。竟然能够一剑灭杀掉引灵境初期的存在,这不是妖孽是什么?
    任西华却是呆了,还手下留情了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    这一刻。叶真也松了一口气。
    他的想法是正确的。
    早在接下曹罗的挑战前,叶真就做过思量,他拿什么胜刚刚踏入引灵境的曹罗?
    在不动用天晶剑的情况下,真元剑指连周志安都伤不了,那他唯一的凭借就是刚刚领悟不久的寒梅破雪意境。
    但是,仅靠这个。能够战胜曹罗的机率并不大。
    那只有利用另一个长处了!
    神念!
    叶真这些日子狂飙猛进强出别人近倍的神念。
    神念的作用非常大,可以让叶真一瞬间催动的真元,成倍的增加。
    正常情况下,大多数武者一瞬间能够爆发出的真元,顶天了也就是真元总量的一两成,但是方才这一剑,叶真爆发出去的真元,达到了恐怖的五成。
    而且,曹罗出于脸面的考虑,并没有先手抢攻,给了叶真从容蓄势的时间,要不然,这一剑,顶天了也就击败曹罗,压根不能将他重伤。
    曹罗那混合了一丝灵力的护体罡气,成功的挡下了叶真这一剑的大部分威力,但当时令曹罗惊骇欲绝的是。
    叶真那向上撩斩的一剑的位置,恰好处于他的裆部。
    这里可是要害,就算是余威,这一剑要是斩实了,曹罗重则丧命,轻则被斩断子孙根,成为废人。
    要是那样的话,曹罗还不如死了呢!
    就在曹罗暗叹这一生要完蛋了,千钧一发之际,叶真将剑势强行一偏,那凌厉的剑势,就擦着他的小兄弟一斩而过,斩到了左侧大腿根部。
    人是重伤了,但是曹罗胯下的小兄弟保住了。
    这也是曹罗重伤在身但还要感谢叶真的原因。
    要不是叶真偏一下剑势,他这一生,可就真的完蛋了。
    “不怪你,这对我,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........”
    话说了一半,曹罗再也坚持不住,身体不颤,身形就往后倒去。
    叶真正欲去救的刹那,定光峰洪半江的剑童陡地窜上了武斗台,抱起了曹罗。
    “不用你好心,曹师兄我们自会救治!”
    说完,剑童抱起曹罗就走,同一时刻,叶真的声音响了起来,“救人可以,但三元剑应该留下吧!”
    剑童身形一颤,抖手扔出了刚刚捡起的三元剑。
    灵剑峰上,看到这一幕的樊楚玉,神情立时变得狞狰无比,“叶真,你就不怕吃得下,拉不下吗?”
    毫无征兆地,一剑道光猛地从东来峰教习所飞出,直轰洪半江所居的定光峰。
    几乎是同时,廖飞白的怒叱声响起!(未完待续。)
    PS:  第一更送上!  今天月票已经达到三十九票。  晚上会有三十张月票的加更!  最后,吼一声,求月票!  你投月票,猪三加更!

第103章 战引灵境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